合标电动车下月推行“带牌销售” 市民购车五步骤
市民购车五步骤:选购已安装好号牌的合标车→填写《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工作人员核实相关凭证,在业务系统中录入信息→现场制作行驶证→缴费、领取证件
【核心提示】
昨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从11月1日起,中心市区商家可申请设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目前,已有商家向辖区交巡警大队提出了申请。下月中旬,在服务点,市民选购车辆后可当场打印行驶证,不必再到辖区交巡警大队办理相关手续。
对于带牌销售一事,大部分店家都表示会积极去申请,他们觉得这也是一种竞争的方式,别人能提供带牌销售的服务,自己家没有,顾客肯定要跑掉。那么,申请设立服务点的商家需要具备什么条件、提交什么材料?市民如何现场办理行驶证?相关部门进行了详细解答。 □记者李凯龙
申请对象
据了解,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企业,其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已列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以下简称《登记目录》)的,可申请设立带牌销售服务点。
申请资质
申请设立带牌销售服务点,还须符合如下资质条件:
应当是销售品牌电动自行车的专卖店,且销售量稳定,单位信誉良好,年销售量在100辆以上,经现场检查无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超出《登记目录》电动自行车行为的。
办公专用区的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内设开放式办公柜台;供查验的场地面积能满足实际业务需要;具备存放电动自行车号牌、行驶证、档案材料以及票据等物品的专用文件柜,安全防范设施齐全、有保障;设立群众等候区,提供饮水机、书表式样及笔墨等服务设施。
具有经辖区交巡警大队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工作人员,并持证上岗(可在服务点审核通过后,组织工作人员统一进行培训发证)。
配备1台以上计算机、二代身份证阅读器、数码照相机、彩色喷墨打印机、针式打印机、塑封机、复印机等硬件设备,以及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业务系统和能够连接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的网络,网络带宽适应业务需要。
申报材料
具备销售资质的企业除了填写《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申请表》外,还要提交申请材料: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及《授权销售承诺书》,中国自行车生产企业编码应用证书、电动自行车销售保修登记卡复印件,车辆照片并标明控制器位置以及车架号打刻位置,含有本企业销售品牌型号电动自行车的《登记目录》通告复印件,带牌销售服务点场地的使用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企业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经辖区交巡警大队培训、考核合格的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的工作人员身份证明及上岗证复印件。还要注意的是,所有复印件均需写明与原件一致,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交巡警大队对辖区内销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符合相关要求的,给予受理。交巡警大队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审核书面材料和实地考察方式,核查其从业资格、信誉、销售情况,并对其地理位置、设备、人员等条件进行评估。符合资质条件、管理规范的,签订相关协议、责任状,在其店内设立电动自行车带牌销售服务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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