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异议的交通违法可复议 吁人性化执法不能一罚了之
本报讯(记者 王金植)本来道路标线设置就不合理,一些民警还在此处查交通违法行为,一些协勤人员甚至拿着录像机不停地拍,市民质疑这种纠正交通违法的行为令人费解(泉州多处主干道标线不合理 司机开车直犯晕、标线存在问题还躲暗处录像 这种交通纠违令人费解)。公安部门表示,如果市民对交通违法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市民呼吁有关部门要人性化执法,不能一罚了之。
律师 协勤可取证不能执法
“交通协勤人员不能执法,但可以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联合信实(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新水说,按他的理解,协勤人员没有执法资格,不能开单或罚款,也就是说协勤人员看到了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拍下来,但是不能做出行政处罚。
对于协勤人员躲在暗处拍交通违法行为,潘新水认为关键是弄清楚做出处罚决定的主体是谁,如是协勤人员,是不行的;如是公安部门认定的,是可以的。市民很难取证到底是谁做出处罚决定的,所以不好下结论。
针对道路标线本来就不合理,民警还在此处查交通违法行为。他认为这种既成事实的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只要市民觉得有异议,完全可以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来消除处罚。
民警 有异议可申请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可以向辖区公安部门的法制部门申请。”昨日,记者走访了市交巡警支队、鲤城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丰泽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等,他们均表示,非现场执法的行政复议按照程序,市民在接到短信通知后,到违法处理窗口核查违法相片或录像,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陈述与申辩,如果窗口不予采纳或是觉得还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因为三警合一,行政复议需要到辖区公安的法制部门申请,比如交通违法行为发生在丰泽区,就需要到丰泽公安分局法制部门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定要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时的违法罚单属于误拍或误开,不然没有效果。
市民 呼吁人性化执法
大多数市民表示,交巡警部门不管是劝导交通违法行为还是处罚交通违法行为,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大家都遵守交通法律法规,达到交通有序、畅通,所以应该多多考虑一些执法手段,不要一味处罚了之。
他们说,虽然市民对交通违法行为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但是如果民警在查交通违法行为时,不让市民有异议,比如把交通标线标清楚、标合理,让市民觉得应该受到处罚,那么又何必要行政复议或是行政诉讼。
他们表示,虽然行政复议的程序看起来是简单,但实际操作并非易事。复议的周期长,有时如果证据不足,还不会被采纳,所以如果有关部门在查交通违法行为之前,能人性化点,更让人信服,效果也会更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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