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牌最后一天“超标车”仍在卖 中心市区不得销售
办牌最后一天 “超标车”仍在卖
工商部门:中心市区不得销售超标电动车
昨日,一些电动车专卖店仍在销售“超标车”。
本报讯 (记者张晓明 文/图)昨日是中心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以下简称“超标车”)办牌的最后一天,有不少市民赶上了这趟“末班车”。记者发现,在不少登记点,有市民骑着崭新的“超标车”前来办牌。原来,市区一些电动车专卖店仍在销售“超标车”,并向顾客保证能办得了牌。
昨日10时,在丰泽公安分局泉秀派出所登记点,一位女士骑着一辆新的电动车,一脸焦急地向身旁的市民询问,要准备什么手续,怕来不及办牌。记者与其攀谈,她告诉记者她本不想买电动车,但看到已到了最后期限,临时改变主意去买了辆电动车。“卖电动车的给我申请表,还开了6月7日的发票(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只有今年6月8日之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才能办牌)。”她说。
11时30分,记者来到中心市区中山南路。这里的电动车交易情况明显不如往常,多数销售店里都没有顾客光顾。但在一些销售店,仍有市民在选购“超标车”。在一家电动车维修店门口,记者看到一位市民询问老板有没有“超标车”卖。店外一位阿婆赶忙进店问她的女儿,她的女儿走出来告诉那位顾客,只剩下门口那辆,“现在不让卖,不敢进新车。”“如果买了,办不了牌怎么办?”记者问,这位阿婆信誓旦旦地说办不了不用钱。她向记者透露,她们会开6月8日之前的发票,手续很快就能办好。记者观察发现,一些电动车专卖店仍然在卖“超标车”,并忙着帮顾客办理手续。
记者从工商部门了解到,7月出台的《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今后中心市区将坚决打击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行为。
目前,工商部门已完成了对中心市区(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洛江区万安街道)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的摸底排查,建立了《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花名册》,并督促电动自行车经营者自行全面自查,将库存“超标车”自行下架和清退。通过7月份的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违法销售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及未列入《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车辆的行为,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者和维修店等超范围经营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同时突出对销售改装、拼装电动车的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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