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超标电动车行驶路线和“十项行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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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区超标车报牌昨结束,警方出台规定明确行驶路线和“十项行车要求”
东南网10月1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晓婷 林莉莉 李秋云 黄谨 文/图)东湖街、东街……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温陵路在辅道行驶;田安路、丰泽街、九一街、津淮街在人行道行驶;其他道路靠路右边行驶。
醉驾超标车,依规要判刑;未悬挂车牌、未按规定安装号牌上路行驶的,将暂扣车辆并处罚款,核对相关车辆来历凭证后给予放行。
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逆向行驶、闯红灯、超载……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长达三个半月的泉州市区超标电动车报牌昨日结束,为整治电动车交通乱象,泉州市公安局出台相关管理规定,明确了超标车的行驶路线、十项行车要求以及处罚标准。
今起,鲤城、丰泽、洛江、开发区公安机关,将对泉州市区超标电动自行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未遵守十项行车要求的行为进行教育劝导和查处纠正。
警方提醒,取得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市民要规范悬挂前后两个车牌,并记得随身携带行驶证、身份证,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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