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男子在外打工养情人 不给家里小孩生活费
在外养情人 不给家里娃生活费
东南网9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陈邵珣 通讯员 张秋兰)21岁的安溪人李某因没到法定年龄,和未婚妻还没有正式登记,但已经育有一男一女两个小孩。小孩还都年幼,他就将孩子都放在老家,由未婚妻及爷爷奶奶照顾。他自身在泉州打工,目前在一店铺干活,租住在市区。
但是,李某已经好几个月没有回家了,也没有给家里寄钱。全家的主要经济收入,都要依靠他,他没寄钱,一家老小的生活变得窘迫。
为此,李某的父亲曾多次打电话给儿子,提及生活费的事,李某总是推脱,不愿意给钱。
9月21日早上,老李和妻子来泉州找到儿子的住处。敲开儿子的房门,眼前的一幕让夫妇俩不敢相信。原来,儿子的房间中,还有一年轻的陌生女子,看起来,两人明显已同居。
老李见状,异常愤怒,将女子赶跑后,他怒斥儿子,“你有钱找情人,但是两个小孩,总要负担吧”。父子俩为此大吵一架,李某一边称父母此举是想将他往绝路上逼,一边还开始砸东西,这惊动了邻居,一居民拨打110求助。
临江派出所民警赶到时,父子俩已剑拔弩张,眼看就要打起来了。看到警察来了,父子俩情绪才稍稍缓和。经民警批评教育,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向父亲认错,并达成和解。李某承诺,从今以后每个月会往家里送2000元,作为生活费。
相关新闻
- 2013-09-22媒体六问社会抚养费:是否创收手段 钱花到了哪
- 2013-09-05“超生罚款”乱象:地方与财政挂钩用于发奖金
- 2013-08-06父亲欠下抚养费法院执行 15岁女儿向法官求情
- 2013-07-01不给抚养费构成遗弃罪吗? 律师:看情节恶劣的程度
- 2013-02-26拒做亲子鉴定男子不认非婚生儿 被判承担抚养费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