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视同消费”? 团购遇到霸王条款可投诉
“预约视同消费”即霸王条款 消费者团购遇到可投诉
本报讯(记者郭雅莹)“预约后视为已经消费”“未消费过期不退款”……这些条款常被列在团购网站的商品详情当中,一些消费者便容易吃亏。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团购时如遇此类“霸王条款”可及时投诉。
记者从泉州市工商局获悉,日前,泉州市首起通过在团购网站制定“霸王条款”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正在查处中,涉案商家与团购网站利用格式合同条款限制消费者权益,免除自身经营责任,案值35万多元。涉案的商家就是自行规定“预约后视为已经消费”“领取时请认真检查质量问题,一经领取,不退不换”等条款,免除自身经营责任,这些被工商部门认为涉嫌违法。
中秋节期间,记者在不少知名团购网的月饼团购页面中也发现了类似的“霸王条款”,对此,市工商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团购过程中要仔细阅读交易条款,以降低消费的风险;一旦发现自身权益被侵犯,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或者直接向工商部门举报。
相关新闻
- 2013-07-21团购电影票遭遇验证难 联盟商家互相“踢皮球”
- 2013-04-07团购就餐商家凭啥不给发票? 市民遇到可举报
- 2013-01-15团购遭遇隐形消费 让你省小钱是为了花大钱?
- 2012-12-23七天无理由退款成空谈 团购网站条款被指“霸王”
- 2012-09-17低价旅游团购热消费需谨慎 提醒:保留邮件记录
- 2012-08-16初中生找大学生代写两百篇作文 称“团购”可优惠
- 2012-06-28团购网站集体倒闭 鞋服行业初涉“反向团购”
- 2012-05-11揭开68元港澳游真相 神秘"赞助商"就是导游自己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