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晋江梅岭辖区首次违停被贴单 看警示片可免罚

qz.fjsen.com 2013-09-13 12:01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晋江梅岭派出所人性化执法—— 首次违停被贴单 看警示片可免罚

本报讯 (记者 黄祖祥 通讯员 李燕群)即日起,在晋江梅岭街道辖区内,车辆首次违停被梅岭派出所贴罚单的,驾驶员在3日内到派出所观看15分钟的警示教育片,即可免除罚款,超过3日未看教育片的,将按规定罚款。这是晋江警方探索晋江市区汽车违停人性化执法的新招。

今年7月下旬,梅岭派出所在辖区内率先试行处理轻微交通违法“二选一”模式,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驶机动车抽烟、打电话、非机动车逆向行驶、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通行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初次违法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受罚款记分和观看15分钟警示教育片中任意选择一种。截至目前,已有500多名司机选择接受观看警示教育片,这些显见性交通违法行为也大幅下降。

根据群众反映及调查论证,该所决定扩大试行范围,将违法停车处理纳入可选择模式。今后,在该所辖区内违法停车被开具违停处罚单的,可以凭单在3日内观看警示教育片15分钟或接受罚款,超过3日未看教育片的,则按规定罚款。

“以往的处理方式只有罚款、扣分,这让不少司机对警方执法产生误解,觉得动不动就罚款。其实罚款不是目的,最终是要让司机接受教育,遵守交通法规。”该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他们采取人性化执法,创新处罚模式,既打消了群众疑虑,又让他们更容易接受教育,也能拉近警民关系。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