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限期前 超标电动车如何省时省力挂上牌
【提醒】自己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
民警告诉记者,市民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可以极大节省时间,市民可以先登录泉州市公安局交巡警网站(http://www.qz122.gov.cn/)下载相关表格,自己先准备好相关材料。
市民可以下载并填写好《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电动自行车业务委托书》及《电动自行车登记申请表》。只有收款收据没有发票的市民,可携带《电动自行车归属证明》,到社区或单位盖章。
市民可自行用A4白纸和铅笔拓印出完整并清晰可辨的车架号。合标车车架号一般在车架前管右侧和中接头底、车架立管、车架前斜管、坐椅底下或电池底部。而超标车的车架号,大部分位于车架前斜管。此外,市民还可自行拍摄2张电动车相片,照片要求大小为6cm×9cm,颜色为彩色。拍摄时,应从车后方左侧45°角拍摄,电动自行车影像应占相片的2/3。相片应能够清晰辨认车身颜色及外观特征。
此外,2013年6月8日(不含6月8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包括超标车和合标车)办理登记上牌需要提交的合法证明有:身份证明、购车发票、收款收据等。个人须提交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若身份证地址与居住地址不一致,还应提交暂住证(或居住证或派出所出具的暂住登记证明)及复印件。
这85个品牌合标电动车中心市区方能登记上牌
早报讯(记者 郑瑞卿)市民新购买电动车要注意了,以后只有购买符合上牌登记目录内的合标电动车方能登记上牌,其他的一概无法取得牌照。目前,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泉州市公安局、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公布了《泉州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销售上牌登记目录》(第一批)(简称《目录》)。据悉,第一批目录含有85个品牌,一共640个型号的合标电动自行车。
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质监部门会同工商、公安部门编制电动自行车目录,并对外公布,以通过对在中心市区销售的合标车进行目录管理,引导广大市民购买、使用合标车。获得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具备销售资质的销售企业,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将其生产销售的电动自行车纳入《目录》,再由泉州市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严格审定。
今年7月份,泉州质监部门开始接受申请,共有80多个品牌、近1200个型号的合标电动自行车进入申请流程。电动自行车目录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完成审定后,由市质监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于9月1日联合公布了首批《目录》,最终确定了85个品牌、共640个型号的合标电动自行车。
据悉,接下来工商部门将根据这份《目录》,对各电动车经销点进行检查。电动车经销店也必须在显著位置张贴这份《目录》,对消费者进行提醒。交巡警部门在办理合标车上牌手续时,如果碰到市民购买的是《目录》以外的合标车,要看看这辆车的购买日期,《目录》发布以后购买的,原则上不予办理永久车牌,即9月1日后(含9月1日),购买目录外的合标车,不予挂牌;9月1日前购买目录外的合标车,仍可挂牌。
市民购车前可以登录泉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http://www.qzzj.gov.cn/)具体查询相关目录。
- 2013-09-04买这些电动车可挂牌 购买目录外合标车不予挂牌
- 2013-09-03泉州市区电动车上牌登记目录出炉 共640个型号
- 2013-08-17泉秀派出所开展预约上门服务 方便电动车挂牌
- 2013-08-12重量达标电动车没脚踏也“超标” 只能办临时牌
- 2013-07-19电动车挂牌每辆需收取10元工本费 严禁搭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