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夫妻吵架把女儿丢晋江路边 一家人都“很后悔”

qz.fjsen.com 2013-08-31 10:46 林天真 罗伟龙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夫妻吵完架 把4岁女儿丢路边”追踪

东南网8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天真 通讯员 罗伟龙)昨日下午5点左右,小青(化名)的家人终于来到晋江市育婴院,将她接走。一家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表示后悔。8月26日,小青的父母因为吵架各走各路,竟将她丢在路边,幸好好心人报警,民警将她暂寄在晋江市育婴院(详见本报前日N6版报道)。

民警介绍,在联系了两天无果后,昨日上午11时许,小青的父亲34岁的山西汾阳人梁某终于来到青阳派出所。据他介绍,他跟23岁的妻子重庆酉阳人田某都在安海打工,除了小青外,他们还有一个2岁的小女儿。在确认两人确为小青的父母后,民警带着他们去了晋江市育婴院。

昨日下午5点,在晋江市育婴院内,小青一见到爸妈和奶奶到来,马上冲过来抱住他们,一个劲地叫“爸妈”,还哭了起来。梁某夫妇看到女儿,也都哭了。两人都很后悔自己当初竟然不顾小孩走了。

昨日傍晚6时许,记者联系上梁某时,他说之所以两天联系不上,是因为刚好换了手机号码。“因为民警要求有出生证等证件,这两天他一直在找,这才没跟民警联系。”昨日,他还是找不到出生证,便提供了夫妻双方的身份证,孩子的生活照,还叫上了所在工厂的老板作证,民警才同意他们将孩子领回。“我们两个都很后悔把孩子丢了。”但是,对于夫妻两人的感情是否和好,他只是说,“还是那样子,反正我会把小孩子带好的”。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