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相约自杀的男女已火化 自杀QQ群如何监管引发热议

qz.fjsen.com 2013-08-24 10:15 华健 廖海霞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她和他,相约宾馆烧炭自杀”追踪

东南网8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华健 廖海霞) 自杀的阿莲和江某,已经火化了。

阿莲,女,21岁,白血病晚期;江某,男,22岁,贵州师范大学音乐专业刚毕业。两人在石狮彭田一宾馆洗手间,烧炭自杀身亡(详见本报8月22日N10版报道)。

据石狮警方和家属透露,两人生前只认识两天,都是“死亡边缘”QQ群成员,后来通过这个群,相约自杀。

而在今年8月6日,《南方都市报》曾报道了一组“烧炭青年死亡之约”:2013年7月,广州白云区,3男子相约烧炭自杀身亡;2013年5月,广州白云区,4男子烧炭自杀身亡;2012年3月,广东东莞,5人相约烧炭自杀,3人死亡。

年轻的生命,就这样,以让人心惊的方式,一群一群消失。

而在这其中,死亡QQ群的恐怖,逐渐浮出水面。

动态:两年轻男女已火化

昨日上午,石狮灵秀派出所黄警官透露,日前警方已将相关手续和遗物交给双方亲属,自杀的两名年轻男女已经火化。

阿莲的母亲邓女士说,如何安放女儿的骨灰,家里现在没拿定主意。“孩子曾留遗言说希望能把她的骨灰撒向大海,她可以自由自在。”为了却女儿心愿,邓女士是打算这么做的。但阿莲的父亲不同意,他要把孩子骨灰带回四川老家安葬,这样才能入土为安。

“那个自杀QQ群害死人啊!孩子虽然得重病,但不会走这么快。自从加入那个QQ群后,她很快就实施自杀。希望警方调查这个QQ群,不然还会死人的。”邓女士已将该QQ群号码等资料,反映给石狮灵秀派出所办案民警。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