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纠纷试试调解 泉州启动保险纠纷诉调衔接机制
遇保险纠纷试试人民调解 泉州启动保险纠纷诉调衔接机制
本报讯 (记者 陈淑华 通讯员 蔡崇谋 实习生 潘斯莉)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保险行业协会共同出台《关于建立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为案情简单、争议不大的保险纠纷诉讼处理,增加一种委托保险纠纷调解员调解的方法。
据介绍,保险纠纷案件普遍存在审理周期长、专业性强、难度大等特点。近3年来,我市保险合同纠纷案呈现出数量多、涉案金额大的特点,仅2013年上半年,共收案147件,涉案金额达1010万元。在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积极引导保险公司及投保人通过保险纠纷诉讼与调解对接机制,高效、低成本地解决纠纷,是众望所归。今后,市两级法院在立案大厅将增置保险纠纷调解员名册,向纠纷当事人提供完整、准确的调解组织和调解员信息,供当事人选择。经当事人同意,法院可委托保险纠纷调解员介入调解工作,并对完结的调解结果进行司法确认,从而产生法律效应。而市保险行业协会则表态,将成立调解委员会,设立专门的调解工作室,培养专业的调解人员,保障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据悉,保险纠纷调委会接受法院委托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当事人取得联系,并以当事人自愿选择调委会推荐或随机抽选的方式,选定调解员,2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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