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整治违规经营乱象 的士违规企业连带受罚
的士违规企业连带受罚
未主动给票 绕道坑乘客 载客不打表 罚
本报讯 (记者 孙灿芬 通讯员 庄爱萍)拒载、议价、不打表、中途甩客……本月起,这些违规经营乱象被查实,不仅驾驶员要受罚,其所属企业负责人也要负连带责任。
昨日,记者从市交通委了解到,实施这一整改新措施主要针对出租汽车驾驶员拒载、议价不打表、途中甩客、故意绕道行驶、不主动打票和不主动给票等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已有3部的士受到处罚,除了记分、罚款外,还要停车学习3天,考试合格后才能恢复运营,所属企业负责人陪同驾驶员一起学习。
市交通委人士向记者介绍了3起出租车驾驶员违规行为的处罚情况。5日晚8时左右,金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闽CT5959”的驾驶员,载乘客到万达广场未主动给票,被乘客投诉后,经查实,给予带车离岗学习三天处理。1日零时左右,有乘客向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投诉称,他从温陵南路打车到南环路,原本车费只要28元却被收了45元,经查证,当晚驾驶员驾驶车牌号为闽CT1563的出租车(属快捷出租车公司)绕道行驶导致车费较高,最后予以扣分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另一起违规事件发生在6日15时50分左右,泉州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闽CT5798”出租车载着乘客,从市区宝洲花园前往晋江汽车站,计价器并未压下来。交通执法支队人员执勤发现并拦下询问后得知,司机与乘客议价70元。出租车载客不打表,按规定对驾驶员记分,处以200元罚款,并离岗学习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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