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3名的哥因未给小票、乱收费、绕道带车离岗学习

qz.fjsen.com 2013-08-09 07:40  谢玉妹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相关报道>>>

12条奖惩令 严管交通服务●追踪

3辆的士受罚 司机带车离岗学习

早报讯 (记者 陈小芬 通讯员 庄爱萍)8月5日,泉州市交通委再次出台的士运营“严管禁令”。昨日记者获悉,自严令实施后,有3辆出租车受到处罚。

据介绍,5日20时许,有乘客投诉“闽CT5959”出租车(金亨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哥熊某辉未主动给票;6日15时50分,执法人员发现“闽CT5798”出租车(泉州市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载乘客要前往晋江汽车站,不过计价器并未压下来,原来是司机林某嘉与乘客议价70元。按规定,未按物价部门规定收费,除了扣分外,还要罚款200元并带车离岗学习三天。

另一起违规经营系快捷出租车公司“闽CT1563”、司机柯某国。乘客投诉,原本只要20多元车费的路程,结果付了45元,怀疑被绕道。执法人员调查发现,司机自称其所选的路段好走,所以没有走近路。该驾驶员被扣分并罚200元。

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陆路运输稽查科科长张国元介绍,出台新的禁令后,除了严管司机外,企业相关的管理人也有连带责任,需要和司机接受带车离岗学习,并参加考试,合格后才能运营。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