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路中有棵百年古树 “路让树”或“树让路”引热议

qz.fjsen.com 2013-08-05 10:23 胡志法 秦越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安海兴安路路中有棵百年古榕树

“路让树”or“树让路”引热议

东南网8月5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胡志法 秦越 实习生 柯雅雅 文图)@晋江经济报:#“路让树”还是“树让路”#一棵百年老榕树扎根晋江安海兴安路中(子江中学前),在春华秋实间,叶长叶落,车往车来;然而,树长在路中风景虽美,却也阻碍了道路的通畅。那么,路让树,还是树让路?你怎么看?

沉寂百年,一朝爆红。

7月30日,本报官方微博@晋江经济报首先发出微话题“‘路让树’还是‘树让路’”,把位于晋江安海兴安路中间的一棵百年老榕树推上风口浪尖!

截至昨日,此话题被转发上百次,在围绕如何做到既能保护古树又不影响交通畅通上,广大博友积极讨论,分成了“让树派”和“让路派”,并展开激辩。而本报发出的微调查显示,68%博友支持“路让树”,32%博友支持“树让路”。

@晓霜淡影:一棵古树承载着城市的历史与记忆,按先来后到之说,理当“路让树”,而且移老树能否成活是个大问题。千金易得,老树难寻,一棵百年老榕树有今日之貌,不是那么容易的。

@鸟哥叫丁培鑫:这棵榕树曾留下我们在子江中学学生时代的印记和回忆,不可轻易移动。道路拥堵应该想别的办法治理,而不是和古树抢地方。子江有名言———我在榕树下等你!

@难得清醒:生命安全与道路景观孰重孰轻,你比我更懂得!

@爱笑的陈:树和路和平共处!可以学学泉州市区庄府巷(原泉州市人民政府门口斜对面)路中间那一棵百年榕树,建起高高的围墙,填好土,一来不会发生交通事故,二来也可以为榕树提供较好的生长环境。

@Is阿蛋儿小姐:我以前总是在那里等我爹地来接我回家,不要砍我的小伙伴!

@lunaskyfish:每次路过那儿时都觉得风景独特。应该通过加强警示,改善周围交通状况等方法减少事故,而不是想着树让路。

@许_婧莹:在大树两侧弄防护栏,避免让车辆窜车道。大树周边可用环形的防护栏,开一个口。但应少让学生在此候车。鉴于周末车流量大,停车空间不能少。大树两侧的防护栏可适当存空隙放车,可设个方形有空隙的护栏。防护栏不会耗费太多费用。大树一定要留下,我也是子江中学的一员。

@七号懒虫:可以用围栏加警示语,警示语可设在离榕树500米处,最好多设几个,再安装上警示灯。

@啊諾不弱:我看先别讨论“路让树”还是“树让路”的问题,整条路坑坑洼洼,减速带磨损严重,道路划线不清晰,一到学校开学放学时间道路拥挤不堪,随地停车、随意调头,相关部门应整治。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