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遛狗不讲究脏了城市路 狗主人应携带塑料袋

2013-08-02 08:33 来源:东南早报 责任编辑:陈小妮    我来说两句
    “出来遛狗的人不少,却极少清理狗粪,行人稍不留神就会踩到这些‘地雷’,真是烦人。”

狗拉完,男子未作处理就离开。

建议

携带塑料袋 随拉随收拾

据了解,2009年我市出台的《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养犬管理的通告》明确规定,个人携带犬只到户外活动,犬只需戴束犬链并由成年人牵领、看管;即时消除犬只排出的粪便和呕吐物;禁止携带犬只出入城市主要道路、公共交通工具及公园等公共场所。

一家宠物医院的王经理认为,大多数的狗一天要遛两次,早上和下午各一次,狗一般也是一天两次排便。每次遛狗时,狗主人都应随身携带卫生纸或者塑料袋,随拉随收拾。

举手之劳

共创文明

美丽的城市,需要文明市民去呵护。记者一日的走访,看到的、听到的都是不文明遛狗行为对文明城市造成的影响。正如来电反映的张大伯所言,爱护动物、收养宠物这没有错,但是如果损害了公共利益,就应当受到指责。的确,遛狗没有错,但是,希望有些狗主人提高素质,给狗套上绳索再出门,随身带着卫生纸、塑料袋等物品,及时清理狗粪,以他们的“举手之劳”来维护环境卫生。市民遛狗,应带好“文明袋”、牵好“文明绳”。 □日尧

相关图片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