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车辆易“上火” 超九成私家车未配备灭火器
本报讯 (记者 王金植)高温天里,停放在室外的车辆很容易“上火”,汽车自燃事件时有发生。此时,车用灭火器就派上大用场了。交通法规定,汽车要配备灭火器,但昨日记者调查发现,九成以上的私家车并未做到。民警提醒,车主应配备车用灭火器,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在夏季。
调查:20部小车仅1部配备
昨日,记者在泉州市丰泽公安分局东海派出所的协助下,对私家车配备灭火器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发现20部车中只有1部有配备。民警介绍,根据以往经验,九成以上的私家车没有配备灭火器。
在泉州市区通港街,一部闽C78U21号的小车被民警拦了下来。当被问到车上是否有配备灭火器时,驾驶员一脸惊讶:“这也要配吗?我不知道,也没有听说过。”民警对其重要性进行说明后,他表示理解了:“回去后,马上买一个放在车上备用。”
大多数驾驶员对于车辆自燃的安全隐患有些不以为然,认为自己应该没那么倒霉。驾驶员杜先生语出惊人:“配什么灭火器,汽车起火了就赶紧跑,灭火也来不及。” 唯一配备了灭火器的私家车车主告诉记者,他放置灭火器是为了安全,但对于使用方法并不太清楚。
分析:可有效扑灭初期火源
连日来,泉州发生多起汽车自燃事件。由于车上未配备灭火器,火势迅速蔓延,等到消防人员赶到时,整辆车基本烧成了骨架。
“夏季是汽车自燃的高发期。”消防人员介绍,夏季气温高,车在阳光下长时间暴晒时,内部温度会变得很高。一些车辆经过长途行驶后,发动机仍处于高温状态,如果此时驾驶员又把车停在烈日下,也有可能导致车内线路自燃。所以,车上配备灭火器是必要的。
“炎炎夏日,市民行车时应提高警惕,如果闻到类似电线烧焦的味道,则表示有着火的可能,应马上熄火。”他提醒,驾驶员发现汽车有异味或冒烟时,应及时用灭火器扑救,否则见到明火后再去灭,即使使用容积再大的灭火器效果也不大。
提醒:超过使用年限应更换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汽车应当配备灭火器、三角警告牌等。但是许多车主并不知情,也没有配备。记者随机采访了30位市民,100%的人不清楚汽车要配备灭火器。据了解,消费者在购买新车时,有部分4S店会随车赠送灭火器,但更多的4S店是不赠送的。所以车主要自行选择购买。
值得注意的是,车用灭火器的使用年限大多在两年左右。灭火器上的指针为绿色状态时,表示该灭火器正常;若为红色,则表示该灭火器已无压力,需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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