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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泽区环保局邀请企业座谈 污染北渠或被认定犯罪

qz.fjsen.com 2013-07-31 14:43 徐锡思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徐锡思)昨日下午,丰泽区环保局举办“环境污染犯罪司法解释”培训,并邀请部分辖区企业座谈。会上表示,根据“严重污染环境”的认定情形,今后企业、个人对北渠排污,可能被认定为犯罪。

据介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的,应认定为“严重污染环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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