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酒后驾车撞倒护栏 找朋友顶替再次碰撞伪造现场

qz.fjsen.com 2013-07-11 15:29 齐玉波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7月11日讯(晋江经济报记者 齐玉波 通讯员 张志镇)9日清晨4时许,一辆小车歪歪扭扭地沿国道324线洋尾村路段朝泉州方向行驶,突然一声巨响,小车撞向路中间的隔离护栏,4个500公斤重的水泥石墩护栏轰然倒地。可令人不解的是,4点多发生的事故,当事人却时隔两个小时后才选择报警。

晋江交管紫帽中队民警赶到现场后,报案“司机”胡某称,自己并没有受伤,发生事故主要是因为对事发路段不熟及车速较快。

民警对车辆碰撞部位、车损程度、水泥墩护栏倒地角度及现场刹车遗留痕迹等进行仔细勘查后,起了疑心:司机没受伤,车上的血迹是谁留下的?为什么500公斤重的水泥墩上残留有手印?车上怎么会有浓烈的酒味?肇事车最终停靠位置为何远离现场60米?而对于这些问题,报案“司机”一问三不知。

经劝说及教育后,报案“司机”胡某最终承认,驾车撞倒护栏的并不是他,而是其好友张某酒后肇事,慌乱之际打电话叫他来顶替。两人商量后,先是清理车内的血迹,再搬起被撞倒的水泥石礅,后由胡某开车再朝水泥石礅撞去,结果只撞倒其中两个,还有两个没倒,而没倒的两个石墩上却留下他们的手印及与路面摩擦的刮痕。

目前,肇事司机张某除承担事故引发的经济赔偿及自身车损外,还涉嫌酒后驾车、伪造现场等违法行为,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而出于朋友义气冒名顶替的胡某,被处以警告并处500元罚款。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