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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逃课跑去游泳溺水身亡 家长向学校索赔遭拒

qz.fjsen.com 2013-07-11 08:45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记者 黄墩良 王小冰

17岁的学生在上课期间,逃课跑去游泳,结果溺水身亡,学校是否有责任?

阿达(化名)有一个17岁的独生子阿龙(化名)。前不久,阿龙在学校上课期间,逃课跑到校外的河里游泳,结果溺水身亡。阿达说,学生逃课,学校老师没有通知家长;上课期间,阿龙走出校门,学校保安也没阻拦,等到出事了才接到电话。他要求学校承担责任。

学校老师却喊冤:阿龙已经17岁了,已经不是小孩子,学校那么多学生,没有办法牢牢看管。

为此,双方就赔偿的事情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在这一起悲剧中,学校是否有责任?阿达想知道答案。

陈适平律师:阿龙虽是未成年人,但他已经17岁,对很多问题已具备较强的认知能力及辨别能力,也有相应的防范能力,因此,他对自己逃课去游泳造成溺水死亡后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学校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阿龙私自逃课跑去游泳,他自身行为是该结果发生的直接原因,但学校老师发现阿龙逃课后没有及时通知家长,且上课期间阿龙走出校门,学校保安也没有阻拦,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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