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民营银行亮“绿灯” 泉州“金改”有望驶入快车道
□早报记者 郭华萍
上周六,早报报道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简称金融“国十条”),明确提出“扩大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金融“国十条”为民营资本设立银行亮起“绿灯”,记者昨日采访泉州有关业界人士,他们纷纷认为,金融“国十条”不仅对民营银行设立降低了“门槛”,也对多项金融管制放宽了条件,这对于已经获批国家级“金改区”的泉州来说,无疑是有了更多政策上的“绿灯”,有助于金改驶入快车道。
民营银行放宽发起人限制
金融“国十条”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和参与金融机构重组改造,允许发展成熟、经营稳健的村镇银行在最低股比要求内,调整主发起行与其他股东持股比例,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之前的村镇银行,对于发起人有比较严格的要求,必须由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而且持股要达到一定的比例。这次金融‘国十条’是民营资本进入银行业的重大突破。”华侨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陈金龙教授认为,之前由于发起人的限制,即使民间资本很想成立民营银行,也比较难实现,“像阿里巴巴集团一直就想成立银行,可是受到政策限制,难以操作。现在条件‘松绑’,民间资本的热情估计会更高。”
陈金龙认为,金融“国十条”将利好泉州“金改”,“泉州虽然有了作为国家金改试验区的便利,但如果一项项去申请这些政策,估计很难,过程也很麻烦,审批时间长。现在‘国十条’对多项金融管制放宽了条件,对于泉州来说将会更有利,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的申请可能就能够更快一些。”
陈金龙还认为,这对目前泉州已经存在的多家小额贷款公司也是一项利好。“这意味着现有的一些小额贷款公司有望转型升级为民营银行,成为银行后可以开设分支机构,服务的范围会更广一些。”他说。
民营资本有更多“话语权”
“政策对设立民营银行放宽了限制,但还需要继续看看进一步的细则规定。”百盛小贷公司总经理张自助认为,目前由于发起人限制,村镇银行存在没有控制权和管理权的问题,“比如董事会的股东,商业银行的人员要占一半以上,村镇银行的其他股东话语权比较弱。现在政策放宽,民营资本在金融机构中有了更多的决策权和管理权,会相对有优势。”
张自助表示,民间资本想进入金融业,就是要争取到“话语权”。张自助说,比起村镇银行或者民营银行,小额贷款公司更灵活。“投资的老板有决策权,而且不用接受太多监管,一旦转变成银行,不仅监管更严格,放贷额度、利率都受到限制。”他认为,当前村镇银行无法实现“电子化”,也会影响民间资本进入民营银行的热情。“村镇银行目前只有存折,没有卡,更不要提ATM、网银等等,在信息化时代,要发展壮大很困难。民营银行能否突破这些限制,要等待细则的进一步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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