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少了探望请别缺了问候
新法探讨
多久才算“常回家”?
常回家看看,多久才算常?新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只提到,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并未明确量化。
全国人大代表、华侨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认为,“常”不好规范,也不好量化,即使量化意义也不大。在他看来,“常回家看看”,更倾向于倡导常回家看看老人,关键是需要子女自觉。
华侨大学通识教育学院副教授肖北婴以自说法。因工作原因,他与他父亲分居泉州、厦门两地,并无固定的回家时间。他特地建了个家族QQ群,只要父亲打开电脑,QQ便会自动登录。每天晚上,父子俩都能在网上聊聊天、问候关心,甚至探讨一些问题。“虽不能常回家,但我每天都与父亲聊天,关心他的生活起居和需求,这也算是常吧。”
“常”更多是倡导
福建志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魏正认为,提倡常回家看看,更多是为了唤起对老人的关注和关心,帮老人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只要有孝心,自然就有一些尽孝的方式,能让老人高兴,比如,经常打打电话、发发问候短信、写写信、给家里寄东西等,根据老人的爱好、身体状况因人而异,比如对视力不好的老人,可以买个收音机让老人听听音乐。
“常回家看看”在概念上应该理解得宽泛一些,不一定要从字面意义上说一定要回家,跟老人见面。魏律师认为,有条件的话,比如居住在同一个地区同一座城市的,可以经常回家看看,但对于分居两地、常居国外或是经济条件不宽裕的人,“常回家看看”的要求就过于苛刻了。
老人需要什么?
衣食足,而知礼仪。肖北婴认为,随着物质日愈丰盈,老人的精神需求不断上升。老年人的精神赡养,包括人格尊重、亲情关系、精神需要三部分。谈到人格尊重,最近网络上流传的“不该对父母说的9句话”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泉州市老龄办副主任科员张成绩,从事老年人工作16年,常研究老年人精神养老问题。在他看来,老年人精神养老,就是要让老年人生活得到关心、人格得到尊重,权益得到维护,文娱日益丰富,情感有所寄托。他认为,子女尽孝,贵有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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