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发放居住证4.76万本 可享24项优惠政策待遇
东南网7月1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杨德华 通讯员 黄文敬)“同城化待遇,像当地居民一样享有社会公共服务!”对于广大外来务工人员而言,融入城市的过程中,“城市把我们当自己人看待”成为他们最大的愿望。正是由于此,居住证制度的施行给外来务工人员带来了福音,持有居住证,意味着享有24项优惠政策待遇。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截至6月30日,石狮市共向外来务工人员发放居住证47600本。
“方言口音”打爆咨询热线
“孩子上学需要办理居住证吗?”“居住证是做什么用的?”“居住证要怎么办理?”……自居住证制度施行以来,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的咨询热线急剧升温,“每天都有操着不同方言口音的外来务工人员打进热线咨询。”工作人员介绍,江西口音和西南口音较多。据相关统计显示,流入石狮市的外来务工人员数量省份排名,江西省、四川省、重庆市占据前三甲。
对于外来务工人员而言,最关心的莫过于申领居住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称,只要年满16周岁,已办理居住登记满一年,或办理《暂住证》满一年,有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均可申领。
持证享有24项优惠政策待遇
在申领居住证的窗口,记者遇到外来务工人员老张。老张来自江西,夫妻来石狮已经三年,在一家服装厂做工,“考虑到厂里待遇还可以,想留下来长期发展,便把孩子接到身边来。”老张告诉记者,他听厂里的老乡说办理居住证后,子女就学方便得多,便赶紧抽空过来办理。老张的妻子在一旁说道:“把孩子上学安排好,我们没有了后顾之忧,才能安心工作。”现场工作人员介绍,“持有居住证的外来流动人口子女进入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收费、管理等方面享有与当地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并享有在流入地参加中考中招继续升入高中阶段就学的权利。”
此外,记者了解到《居住证》持证人享有24项优惠政策待遇。例如,参加市、县两级公务员考试录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享有与石狮市户籍人口同等的待遇;可按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互助活动;可按规定申办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低收入家庭有特殊困难的可按居住地有关规定向民政等部门申请临时困难救助。
推进流动人口本地化
据最新数据显示,石狮市登记的外来流动人口约41.3万。外来流动人口众多,是石狮市城市发展的一个鲜明特点。如何进一步增强流动人口对“第二故乡”的认同感和归属感,进一步激发流动人口来石工作和创业热情,对石狮市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居住证制度是市委、市政府建设服务性政府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助于建立普惠流动人口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稳定当前石狮市普通产业工人群体、解决流动人口“市民化、同城化”待遇问题, 为“质量石狮、二次创业”战略集聚人力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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