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父母居“牛棚”续 四兄弟签协议接二老回家
□网友声音
网友“一年又五年”:可以敬孝是多么幸福的事情,还有八旬父母在是多么令人嫉妒的事情啊!
网友“じ☆ve青灬”:四个儿子啊你们也会老的,你们也有儿子的。到时候你们的儿子就像你们对待你们爹一样的时候,你们就会知道那是什么样的滋味。
网友“邻家兄弟”: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别留遗憾啊!
网友“人在旅途”:都说养儿方知父母心。如果对待自己的父母这样,何必还要养着下一代呢?
网友“一辈子手拉手”:父母年老安度晚年,是儿女的门面,该珍惜哦。
网友“紫玫瑰”:四兄弟啊四兄弟,生你们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让你们报恩,就是要有良心。
□延伸阅读
新法实施: 强迫老人住得差 儿女负法律责任
李伯夫妻年到八旬遇到的这件事,不禁让人想起昨天刚实施的新《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详见本报昨日Y2版报道)。
引起社会普遍关注的是,该法对老人的赡养做了更明确的规定。其中就有一条,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得强迫老年人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
针对李伯的这个事件,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称,让老人居住卫生、通风、防水等条件都比较差的牛棚,已属于容易损害老人的身体和精神健康的行为。
而赡养父母是每个儿女应尽的法定义务,包括已经出嫁的女儿。子女不能因为没有继承老人的宅基地等财产,就免除赡养义务。
林培德律师进一步分析,如果四个儿子既不支付赡养费,又都不让老人居住,无法达成一致的赡养协议,两位老人可以向法院起诉他们履行赡养义务。如果四兄弟签了协议,没有做到,也算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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