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电动车报牌新措施 需提供购车发票和合格证
泉州市区中山南路众多电动车行表示,新规对他们生意的影响有好也有坏
东南网6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陈邵珣 谢杨 实习生 陈莹钰 文/图)今天,《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开始实施,将对市民和电动车销售商家产生影响。
记者走访发现,有三类车主可能难以上牌。而由于符合国标电动车车速和载重值均较小,部分市民,尤其是中学生、快递员则表示需要一段时间适应。
——市场调查——
泉州市场合标电动车不多
泉州电动车行业估计,通告所含中心市区范围内,电动车数量可能在25万辆至30万辆之间。
“其中98%是摩托车式电动车。”福建省自行车电动车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泉州宏发电动车行经营者高英超说。
据调查,目前泉州市区中山南路有电动车店50余家。高英超等业内人士统计,全市电动车库存超过5万辆,而且绝大部分都是摩托车式电动车。
那么,其余部分自行车式电动车是否符合国标?
昨日下午,记者走访市区中山南路多家电动车行,发现这些小型电动车仍然超标。其中一辆“最接近国标”的自行车式电动车,不含电池的整车重量低于40公斤,但出厂设定的最高时速是30公里/小时,不符合20公里/小时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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