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石狮成立专门合议庭
东南网6月25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郑秋玉 通讯员 吴思思 王雅稚)近年来,石狮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采取多项措施倾力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取得明显成效。2011年至今,石狮法院共受理涉及妇女权益案件达652件,其中民事案件391件,刑事案件261件,已审结639件,结案率97.8%。
成立专门合议庭
据了解,石狮法院一直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一项重要职责。该院党组织先后召开多次党组会议,不断探索妇女儿童权益维护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仅专门成立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工作领导小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合议庭、反家庭暴力合议庭,还邀请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把法院的审判职能与妇女权利的保障工作结合起来。
据介绍,石狮法院还将构建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绿色通道,推行快立案、快送达、快调解、快审理、快执行的“五快”工作模式;对有经济困难或欠缺诉讼能力的妇女当事人,给予司法救助,特别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妇女或老年妇女等为原告的侵权案件,将“缓、减、免”交诉讼费用,保证她们打得起官司。
严厉打击危害妇女权益的犯罪
为不断加强妇女合法权益司法保护力度,切实推进妇女权益保护工作,石狮法院认真贯彻执行《刑法》、《刑事诉讼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对以妇女为侵害对象的强奸、强制猥亵、侮辱妇女、拐卖妇女、收买被拐卖的妇女、故意杀人、重伤害、抢劫、绑架等暴力犯罪,做到依法快审快判,严厉打击危害妇女合法权益的犯罪活动。
2011年以来,石狮法院共审结拐卖妇女、儿童及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等案件13件,依法追究14人的刑事责任,严惩组织、强迫、引诱、介绍卖淫犯罪,维护妇女权益,清除社会丑恶现象。
加强妇女权益的民事保障
在民事审判中,石狮法院坚持审理与特殊保护并重原则,用足用活《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最大限度地保护和实现妇女的权利。如在审理离婚案件中,对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不成的,能够及时判离,用法律手段帮助妇女摆脱痛苦的婚姻;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案件,在合法的前提下,按尽量满足女方的意愿以及最有利于子女的原则来处理;严格执行《婚姻法》关于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规定,依法支持无过错的妇女请求过错方予以赔偿的诉讼请求。
据统计,2011年以来,石狮法院共入户调撤离婚案件99件,调解结案212件;对于家庭暴力、虐待妇女等违法行为,及时依法制裁打击,倡导婚姻自由、男女平等、尊老爱幼、相互扶持的传统美德;同时对涉及妇女合法权益案件,加大案件执行工作力度,确保妇女的服诉权益得到及时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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