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居住证享石狮居民待遇 已设30个申领点
东南网6月16日讯(石狮日报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高火志)“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端午佳节已经过去,但这样的诗句仍然触人心弦。“佳节思亲”自是人之常情。不过对于现在人来说,在“异乡”不一定就是“异客”了。因为随着户籍制度的改革,在“异乡”也可以享受到诸多当地居民所享有的待遇。作为在泉州率先推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的石狮来说,外来人员要“畅享”本地居民待遇已经变得十分简单,只要申领一张居住证即可。从石狮市公安户籍部门,记者了解到,石狮目前已经有3万余人领取居住证。
去年国庆节时,泉州市开始实施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规定持有居住证除可以享受包括子女免费义务教育、按规定购买经适房、申办驾照等外,还有参政议政、参与社会管理的权利,以及计生奖励、卫生服务、就业扶持、资格认证、专利申请、乘车优惠、医疗互助、社会救助等24项优惠政策待遇。此项制度的出台立即引发社会关注。作为外来人口众多的石狮,许多外来人员对此尤其关注。
石狮在泉州率先启动这项工作,并签发了泉州首张居住证。为推动这项工作,今年3月份,石狮更是斥资购置了居住证制作设备,开始全力推进这项工作。据介绍,目前全市已经设置了30个申领点。这些申领点主要设置在各镇、办以及一些外来人员较多的村居、社区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站,其中位于市区两镇两办共有17个,其余则在沿海乡镇。外来人员到这些申领点申请,只要符合条件便可以当场领取居住证。至于申领的条件,市公安局户籍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称,只要年满16周岁,已办理居住登记满一年,或办理《暂住证》满一年,有稳定住所、稳定就业的流动人口均可申领。
一位已经申领到石狮居住证的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一家人来自贵州,长年在石狮经商,之前因为户口没有迁入石狮,在生活中会遇到一些麻烦,特别是子女教育、医疗卫生服务及医保等方面。所以在了解到现在不需要将户口迁入石狮,只要申请居住证就可以享受到和石狮市民一样的各种待遇后,便和家人一起去申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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