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头世纪新城收燃气代办费 不交就拆掉燃气管道
一名已缴费业主的收据
东南网6月7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林莉莉 实习生 洪燕茹 文/图)房子首付交了两年后,想要交房拿钥匙,还得再交9000多元,包括水、电、燃气开户费4400元。
南安水头世纪新城业主林先生遇上这事,觉得不该多交这笔钱。依据是2007年省物价部门出台的文件明确表示,供电、供水、供气、通讯等属房屋配套性质的建设费用,应包含在住房销售价格当中。林先生怀疑开发商违规收费。
南安水头世纪新城的开发商回应,先按合同收费,是否退款再根据具体处理文件执行。
业主:
交房先交各项费用 燃气水电就有4400元
林先生是世纪新城第三期楼盘的购房业主,2010年买的。今年5月31日,小区开发商发了一张“入伙须知”,通知应缴各项费用9000多元,才可顺利移交房产,拿到购房合同。
业主咨询物业管理处,得到一份费用清单——燃气代办费、水电周转金、水表开户费、电表开户费、有线电材料、电信材料费、信报箱费、装修押金等,其中燃气和水电开户费共4400元。
林先生看了本报今年1月30日的调查报道,得知按省物价部门的规定,燃气、供水、供电费用,应包括在房价,不得另行收取。
林先生介绍,当初签购房合同时,他并未仔细看合同是否写着房价包含水电燃气安装费,而目前购房合同在开发商手上,只有交房后才能拿到。
截至昨日,林先生还未缴纳这笔开户费,可周围的邻居已有不少人交了钱,开始装修。
“不交这笔钱,就没法交房。我赶着装修入住,就交了。”同一幢楼的业主陈先生说,他不清楚是否该交钱,只是别人交了,他就跟着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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