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上下班遇车祸是否算工伤看责任 听听律师怎么说

qz.fjsen.com 2013-06-06 10:36 韩影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事故中,负主要责任,不算工伤 长旺/制图

东南网6月6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韩影)上下班途中,出车祸受了伤,能不能算工伤?这个问题,你可不能想当然。

律师说,这主要取决于事故中,你所担的责任比例。就像安溪的老林,最终成功申请到工伤,因为他与对方负同等责任。

其实,上下班途中的这个时间段,说来蛮复杂的,因为你可能会遇到各种情况,那到底还有哪些情况能算工伤,来听听律师的说法。

【案例】 回家途中撞车 申请工伤获批

老林是安溪人,今年58岁,在安溪一保安服务公司工作,去年初,被派至当地一混凝土公司做保安。

去年11月26日早晨6时20分许,老林骑摩托车去上班,途经魁斗镇蓬庭村时,由于雨天路滑且视线较差,不慎撞上停在路上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头部、胸部等多处受伤。安溪交警认定,牵引车司机临时停车,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过,老林未能注意观察前方路况,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均与事故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两人应负同等责任。

今年3月,老林向泉州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近日,劳动部门出具工伤认定书,认为老林的情况符合工伤标准,予以审批。

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林培德律师称,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工伤保险条例>的决定》第七条规定,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或视同工伤。也就是说,职工在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受伤,是否构成工伤要看事故责任分配。若伤者与对方负同等责任,或对方负主要责任,便可申请工伤,若伤者需要承担主要责任,则不构成工伤。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