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大市迈向强市 泉州召开贯彻落实旅游法会议
本报讯 (记者郑意凡)今年10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施行,这对旅游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16日,在收听收看国务院和省政府贯彻落实《旅游法》电视电话会议后,泉州市召开会议,进一步做出部署。
市长郑新聪,副市长周真平,市政府秘书长吕炜民参加会议。
郑新聪指出,要扎实抓好《旅游法》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突出学法,推动各级政府不断提高依法治旅的意识和能力,旅游部门和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旅游知识和法律要求,旅游企业增强守法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突出普法,广泛开展宣传,把《旅游法》纳入各类旅游教育和职业培训。突出执法,做好执法准备工作,全面提高旅游监督管理的制度化、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适时开展专项执法行动,规范和净化旅游市场秩序。
郑新聪强调,要以贯彻《旅游法》为契机,全力推动泉州从旅游资源大市向旅游经济强市跨越。要抓规划,将旅游业发展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和区域发展纲要,强化旅游规划的编制和修订。抓项目,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推进旅游六大工程项目,确保早建成、早见效,同时,像抓工业招商一样抓旅游招商,积极策划、生成、储备、引进一批大项目、好项目。抓企业,集中培育骨干企业,鼓励通过资本运作、连锁经营等方式实现集团化发展。抓营销,对全市旅游资源进行整体策划、统一包装、组合营销,利用新兴传媒加大宣传推介,提升泉州旅游市场竞争力。特别要做好清源山国家5A级旅游景区推介,抓紧筹备2013年泉州茶文化旅游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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