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土地公或从宋元来追踪 是何许人专家各持己见
惠安县博物馆馆长许黎玲
“它是惠安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看着报纸上的图片,对比惠安县志和此前留下的图片资料,惠安县博物馆馆长许黎玲基本确定,本报报道的石像,就是1984年,被批为惠安第一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龙尾山造像”,为宋代文物。该石像一般被称为“石造像”,在名字前加上地名用于区分。
1990年出版的《惠安县文物志》中,描述了“在洛阳镇群山石船村西龙尾山南麓。龙尾山原有宋建石船宫,后圮废,独遗石雕造像一座与山麓露天处”,书中对石像造型的描写,基本与图片石像相符——头裹巾,穿禅衣。凸腹,左手执塵尾搭于膝上,右手垂于右股间;容相端肃,坐态,衣褶纹理等,皆粗朴自然;保存完好。
许黎玲馆长说,石像的保护一般不移动位置,由当地村民和村委原地自行保护,博物馆至今尚未介入保护。
共同的声音:
“趁石像未遭破坏,尽快保护起来”
不论石船村的石像到底是何人,宋代文物的身份已经基本确认。各专家对石像的身份认定有不同看法,但对于石像的现状,均表示应立即采取保护措施。
石像目前处在华光摄影学院正在扩建的校区内,周围被工地泥土包围。根据文物保护法,在工程设计方案中,必须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周围划出一定的建设控制地带,并予以公布。
市文管所相关人员介绍,在文物保护单位的建设控制地带内进行工程建设,不得破坏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风貌,工程设计方案应当根据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经相应的文物行政部门同意后,报城乡建设规划部门批准。
华光摄影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将上报区级文管单位,研究石像的保护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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