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时政> 县市新闻 > 正文

石狮中心市区将增7公共停车场 590个停车位

qz.fjsen.com 2013-05-07 17:11  许小雄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5月7日讯(记者 许小雄 通讯员 林秀迁)石狮市今年中心市区将建成7个临时公共停车场,共新增停车位590个。目前,各街道已拟定建设方案,预计今年12月底将完成建设任务。

据介绍,根据石狮市城市交通质量提升三年计划和《石狮市中心市区停车改善专项规划》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快中心市区临时公共停车场建设,有效缓解停车场(位)供需矛盾,优化停车环境,石狮市坚持以村(社区)为投资建设主体,大力推进凤里街道、湖滨街道、灵秀镇、宝盖镇辖区临时公共停车场建设,实现年底前中心市区新增7个临时公共停车场所的目标。这7个临时公共停车场为:位于花园城社区,八七路南侧群英南路东侧(飞龙物流有限公司搬迁),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100个停车泊位;位于华南社区,九二路与新华路之间(华南车场搬迁),建筑面积1500平方米,60个停车泊位;位于华南社区,九二路与振兴路之间(第八货运站改造),建筑面积1800平方米,80个停车泊位;位于大仑社区,鸳鸯池东路东侧八七路南侧(东阳客运站改造),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120个停车泊位;位于新华社区,南洋路与振兴路之间(新华花园新村停车场改造),建筑面积1600平方米,60个停车泊位;位于大仑社区,群英南路西侧八七路南侧(金井路口停车场改造),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80个停车泊位;位于东村社区,晋安广场北侧东排水沟西侧,建筑面积2650平方米,90个停车泊位。

此次的临时公共停车场主要由停车场所在位置的村(社区)出资建设。市财政将给予投资建设主体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为:停车泊位50个以上的临时公共停车场,每个停车泊位可享受石狮市财政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2000元;停车泊位50个以下(包括50个)的临时公共停车场,每个停车泊位可享受石狮市财政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1000元;享受一次性建设资金补助的公共停车场因城市建设需要外,5年内不得改变公共停车用途。临时公共停车场建成后,将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根据临时公共停车场不同性质、不同类型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实施停车有偿服务,具体实施细则将由石狮市经济局制订。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