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扣车辆停放收费标准10年未变 三问行业出路
问三:能不能改?
监管行政暂扣车辆停车场,政府到底该扮演什么角色?鲤城交巡警大队教导员曾松皓认为,“如果由政府收编这些现有停车场,或政府出资另租一块地进行规范运营,也许不能盈利,但不见得会亏损。在政府行政力量管理之下,收费标准能得到良好贯彻。”
“执法部门经营收费事业,是否不妥?”
实际上,泉州市区就有这样的样本。位于鲤城区九一街,鲤城区交巡警大队办公楼下的一家立体停车场由泉州市国资委管理下的股份制停车场。负责人林先生表示,“因是‘公家’管的,所以管理、收费都比较正规。”
但该停车场经营并非一帆风顺,负责人林先生介绍,2002年该停车场正式运营后,始终处于亏损状态,2011年后才开始略有盈利。
“每月需收入8万元以上才能盈利。”林先生说,“这其中包括该场地折旧费3.5万元,税收1万多元,工人工资3万多元。要实现盈利,难度不小。”
说到“政府收编行政暂扣车辆停车场”这一出路,有交警人士表示担忧,“一旦停车场由政府收编,交由哪个部门来管理?交警部门无疑最为专业,但显得太‘不避嫌’,执法部门经营收费事业,是否不妥”?
“政府宜以服务管理者的姿态出现。”
华侨大学公共管理学院院长王丽霞教授有不一样的见解。“对于这个行业来说,市场自发建设是一条路,政府购买服务是另一条路。政府不应作为服务的提供者,宜以服务管理者的姿态出现。”
王丽霞认为,在政府着手管理行政暂扣车辆停车场之前,警方应对整个市场详细调研,分析出市场容量、停车场所需数量、分布位置等关键因素。根据该调研报告,政府通过招标等正规程序,严控准入“门槛”,筛选出合格、优质的停车场进入市场,把关好“入口”;在日常管理上,政府应引入良性竞争机制,物价部门所制定的收费标准应具实际性,并有效地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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