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歹徒劫毒贩毒贩泉州忙报警 双方都被刑拘

qz.fjsen.com 2013-04-29 10:14 来源: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曾桂蓉 何金海)前晚11时,19岁的重庆人黄某胜和两名老乡眼红毒贩龙某赚大钱,在晋江池店持刀尾随抢劫。而龙某以为没人知道自己贩毒,便报警求救,也把自己弄进了班房。昨日,龙某和黄某胜被刑拘。

“歹徒持刀抢劫,我被打得很惨。”前晚11时,接贵州人龙某报警后,民警赶到池店洋茂村现场,看到龙某头部、面部多处受伤。经过15分钟的追堵,嫌犯黄某胜被抓,另外两名犯罪嫌疑人逃跑。

原来,刚到晋江的黄某胜,跟着老乡杨某和张某乐一起出来玩。杨某和张某乐告诉黄某胜,“龙某因贩卖毒品,赚了很多钱,我们看他很不爽”,想去抢劫龙某。黄某胜觉得好玩,就答应一起去。

当晚11时,杨某三人带着木棍和砍刀来到池店洋茂村,一路跟踪龙某。途中看到龙某和一名男子交易毒品,这下,杨某和张某乐更生气了。等待交易完成,三人冲上去对龙某一顿乱打。在抢得2000多元现金和一部手机后,三人赶紧逃跑。

“如果我晓得他们知道我是贩毒的,我一定不会报警的。”贩毒败露后,龙某竟后悔报案让自己的身份暴露,而其对自己贩卖6次毒品、以贩养吸的罪行供认不讳。

昨日,龙某因贩毒被刑事拘留,黄某胜因抢劫被刑事拘留,叶某和黄某因吸毒被处行政拘留。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