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承诺高息吸金千万跑路 庭审辩称数额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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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息诱惑 无业女骗2330万元
早报讯 (记者黄墩良 陈玲红 通讯员仲法)五年间,以投资众多项目能获得高额回报等为幌子,无业女子施某丽骗了2330万余元。昨日,因被控诈骗罪,她站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上受审。
案情:
以投资为名
无业女骗走2330万元
施某丽出生于1980年,家住丰泽区东海街道。从2006年起,她就开始向外借钱。刚开始,她谎称自己能为企业“搭桥”转贷款,这期间有很多的利润。在月利息达数分的情况下,一些人就把钱借给她了。起初,施某丽信守诺言,及时支付利息,从而博得借款人的信任,尔后又借了更多的钱。此后,她又以投资水产养殖场及花圃等项目为由,继续借钱。到案发后,有黄某敏、黄某婉等人上当受骗,被骗金额合计2330万余元。
那么,这些钱到哪里去了?据悉,施某丽采取的是拆东墙补西墙的手法,此外,她还拿不少钱供自己挥霍,将自己伪装成一个很有钱的人。
2011年8月底,因无法支付利息及归还所骗取款项,施某丽潜逃到外地。受害人纷纷报警,警方于去年4月16日在沈阳将施某丽抓获。
泉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施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2330万余元,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她的刑事责任。
昨日庭审时,施某丽对以前的一些供述采取否认的态度。她要么称没那么多钱,要么称已经还了一些。
庭外:
老骗局仍层出
受害者也应反思
类似施某丽的案件,在泉州频频发生。今年1月13日早报就报道了翁某妮一案。
翁某妮曾许诺1万元月利息最高可达2100元,于是一些人纷纷借款给她。三年间,她借款2.8亿余元,直到资金崩盘,案发后,她欠下将近6000万元。后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翁某妮无期徒刑。案发后,受害者几乎血本无归。
针对这类高息的诈骗案,法官表示,除了作案者当受到严惩外,受害者自己也应反思。“这么高的利息,比银行的利息高了几十倍上百倍,哪有这么高的投资获利呢?”一名法官说,退一步说,即使要借钱,也要考察下对方所说的项目,真假就很容易辨别了。
来源:东南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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