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煮饭时电饭煲着火险殃及家具 工商调解顾客获赔

qz.fjsen.com 2013-04-18 13:16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早报讯 (记者 罗剑生 通讯员 吴玲玲)最近,家住安溪县城的廖先生很闹心,他于几个月前购买的一台电饭锅煮饭时突然起火,还殃及一些家具。在安溪县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的调解下,商场赔给廖先生一台新电饭锅。

廖先生称,去年9月份,他在安溪某商场购买了一台800多元的品牌电饭锅,煮饭过程中电饭锅突然着火,房子大厅、桌子沙发及电视机都因此受损。他向商场反映,商场却让他拨打12315。

安溪县工商局12315投诉台工作人员到廖先生家中查看,发现电饭煲的后半部分已烧熔,旁边摆放的木桌及部分墙壁木作也被烧毁,着火时产生的浓烟将房顶熏黑,沙发茶几也有损坏。

不过厂家代表仔细查看后发现,廖先生使用的电源线并不是该品牌电饭煲专用的电源线。12315工作人员向廖先生询问,廖先生承认由于该品牌电饭煲专用的电源线不够长,才使用了其他品牌的电源线,但使用几个月来均没有出现问题。厂家代表称廖先生购买的是功率较大的电饭煲,普通电源线承受不了这么大的功率,可能因过热着火。

由于电饭煲的着火原因确实无法判定,12315工作人员召集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后,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由商家提供一台1299元的品牌电饭煲作为补偿,廖先生表示接受。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