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交通事故中 汽车安全气囊未打开引发争议
东南网-石狮日报4月14日讯(记者 刘晓娟) 2011年11月,邱先生在晋江一家4S店买了一辆轿车。据其家属介绍,当时购买这款车时,已知道这款车内安装了安全气囊,如果车辆在行驶中出现紧急碰撞,可起到缓冲作用,最大程度保护驾乘人员的安全。
然而,2013年2月26日,邱先生驾车行至石狮市卢厝路段时,与一辆手扶车发生碰撞。在关键时刻安全气囊没有打开。而在这起事故中,邱先生左额骨粉碎性骨折伴双耳道见有血性液体溢出,头部受重大钝性暴力作用。最后邱先生因重度损伤而死亡。邱先生的家属认为,安全气囊没有及时打开是导致其亲人受伤的主要原因。为此,邱先生的家属要求轿车销售商予以经济赔偿,遂请求我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进行调解。
销售商支付10万元“补偿金”
据悉,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产品受到人身损害时,有权向销售者、生产者索赔;因产品缺陷造成人身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生产者或销售者索赔。
然而,当邱先生的家属向汽车销售方提出索赔时,双方却因协商到底由谁来承担车辆送至权威机构鉴定的费用而多次协议无果。最后,市工商局12315投诉台及消委会工作人员对该案展开调解。最后经调解,双方达成了以下协议:由汽车销售方给予消费者善意补偿金十万元整。双方承诺,如最终权威机构确定的车辆鉴定报告指明该车存在质量缺陷,经营者同意依照国家相关赔偿办法对死者家属进行相应赔偿。如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低于十万元,汽车销售方不得向消费者索讨差额部分;如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高于十万元,经营者同意补足扣除十万元后的差额部分。
安全气囊什么时候才会打开?
这起车祸发生后,难免会让不少市民对当前汽车安全气囊在危急时刻能否及时打开产生一定的质疑。
“不是任何情况下碰撞,气囊都会打开。”一不愿透露姓名的汽车销售商告诉记者,“在有的低速碰撞中,气囊的展开反而会增加意外伤害的可能性,造成颈椎骨折甚至窒息。”目前国内很多车都只配备了正面碰撞气囊(主副驾位置的气囊),只有一些豪华车考虑了后排乘员的安全,装有安全气囊等,但安全气囊能否正常开启,与如何发生碰撞有关。一般来说,正面碰撞气囊的保护范围是车前端左右各60度的范围,在这个角度范围内,气囊应正常开启。
据其介绍,如果一辆轿车和一辆没有后下部防护装置的卡车发生追尾,轿车的正面气囊可能无法开启。原因在于轿车的刚度是不均匀的,车身前纵梁是抵抗碰撞的主要部件,和保险杠在同一高度平面。由于卡车的后部高度明显高于轿车,轿车只是车顶和上侧车身发生碰撞,而车身前纵梁处的力、加速度、持续时间等值达不到开启气囊的程度。因此,不同车辆及不同事故发生时,其安全气囊能否及时打开是需要一定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