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泉州台商区一传销组织私设公堂 打死20岁小伙

qz.fjsen.com 2013-04-03 07:57  陈邵珣 田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你缺钱找我要,但你要交代自己的错误”

张某军认为,徐某春屡教不改,已经到了必须“教训”的时候了。

去年8月21日,张某军与陈某福、彭某三人经过踩点,最后选定在高速桥下展开“工作”。谭某负责准备工具,他买回了3根橡胶棍、一根电击棍。

8月22日傍晚,张某军等人以谈话为由,将徐某春骗到山坡上。根据分工,张某军一人先在山坡上与徐某春“谈话”。与此同时,彭某、尤某元在高速桥下的国道324边上望风。陈某福、谭某、王某佩三人则藏在附近草丛。

张某军开口道:“你缺钱,可以找我要。我拿1000元给你,但你要交代自己的错误。”

徐某春还是不承认,但他接过这1000元,把钱塞进了口袋。趁他装钱的时候,张某军趁机用手勒住徐某春的脖子,同时,埋伏一旁草丛中的三人都冲出来,开始对他拳打脚踢。

“走时,我告诉他,要好自为之”

毒打之下,徐某春承认,自己收了2000元,并与“组织”的一个女子发生过关系。张某军等人认为,这与他们掌握的情况还是不符,于是继续毒打。众人将徐某春的衣裤都脱掉,只剩一条内裤,用电击棍进行电击,其间,张某军还用皮带,将徐某春的双手绑住,逼迫徐某春跪在地上。

“严刑逼供”下,徐某春进一步承认,他私自收了“下线”2万多元,并与3个女子发生过性关系。徐某春这些“供词”,被张某军等人用手机作了录音。

又是一番棍棒击打、电击之后,张某军等人停了手,用事先带来的黑色塑料袋,将作案工具、徐某春的衣裤,及其他现场的物件全部装进去,带到洛阳桥边,一并抛掉。

“走时,我告诉他,要好自为之。他平躺在地上,喘着粗气,身体发抖,回了一句‘嗯’。”

后来,张某军在给警方的供词中说,看上去,徐某春还活着。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