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拍案说法 > 正文

7名未成年人晋江40天犯31起抢劫 最高获刑17年

qz.fjsen.com 2013-03-30 10:35  陈建辉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都闽南版3月30日讯(记者 陈建辉) 昨天,记者从晋江市法院了解到一个令人扼腕的判决案例:7名未成年人伙同另外8名成年人(均另案审理),分分合合作案,在2011年9月8日至10月19日之间的40天时间里,竟然抢劫23起,抢夺8起,专抢夜归独行女的摩托车和挎包手机等,最疯狂的是10月10日,一个晚上就抢劫抢夺了5起。其中,重庆人杨某平“表现”最积极,每一次抢劫抢夺,都没落下,获“满勤奖”,分到的赃款也最多,高达近13万元。不过,最终因犯抢劫罪和抢夺罪,这7名未成年人分别获刑。

一个晚上抢了5起

杨某平与满某海、张某、李某、陈某均为重庆酉阳人,与晋江安海人许某良和黄某文,作案时均未成年。由于平时没工作没钱花,这7人喜欢与鞠某、王某和杨某等8名成年人时不时聚在一起瞎逛。

2011年9月8日下午2点多,杨某平伙同满某海等多人,骑着摩托车,在晋江内坑古山村路段,看到张女士骑着一辆轻便摩托车路过,就决定抢摩托车卖钱,抢车过程中还对张女士拉扯殴打,并顺手将一部上千元的手机抢走。

经审理查明,杨某平等人发现,夜归独行的女子大多身单力薄,抵抗不了几下就会被人多势众的他们“拿下”,而摩托车或电动车,一般价值都在2000元以上,于是将抢劫目标定为夜归独行女的摩托车。不过,此后的作案中,如发现值钱的挎包、手机、金项链和金戒指等,也会一并抢过来。

直到当年10月19日,同犯黄某文、许某良和张某等人被晋江公安部门缉拿归案,随后其他同犯陆续归案,这伙人在40天的时间内,已抢劫23起,抢夺8起,最疯狂的是10月10日,一个晚上就抢劫抢夺了5起,作案地点主要集中在晋江内坑、永和、英林和安海等地。

居然还设“满勤奖”

由于鞠某、王某和杨某等8人均为成年人,被另案审理。让审理此案的晋江法院法官印象深刻的是,光杨某平等7人的卷宗,堆起来就有一个电脑主机那么高,高约三四十厘米,审理时也足足花了一个上午的时间。

几乎日均一起抢劫抢夺,为何抢到如此疯狂的地步?审理此案的法官介绍,杨某平等15人没有固定作案搭档,均为分分合合的形式。其间,杨某平“表现”最积极,31起抢劫抢夺,他场场不落,获“满勤奖”,经过“按劳分配”,他也分到赃款近13万元,满某海紧随其后,参与了19起,最少的是黄某文和陈某,均参与了两起,分赃均过万元。

这也成了法院判决量刑的依据。最终,杨某平因犯抢劫和抢夺罪,数罪并罚,领刑17年,并被处罚金1.2万元;满某海等6人分别领刑4年6个月至12年不等,并被处罚金2000元至6000元不等。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