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笑纳神秘信封 洛江区科技局原局长受贿判7年半

qz.fjsen.com 2013-03-14 08:45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黄晖/绘)

早报讯 有求于傅某峰的人,谈完事离开前,往往会留下一个神秘信封。傅某峰笑纳了这些信封,多年来“平安无事”,直到去年案发。这位洛江区科技局原局长,洛江区总工会原副主席、党组书记,因为在职期间受贿20多万元,一审被洛江区法院判入狱7年半。

笑纳信封 局长落马

出事后,熟悉傅某峰的人都为他感到惋惜,今年45岁的他,本来前程似锦。

从政履历显示,身为硕士研究生的傅某峰,历任泉州市洛江区科技局局长、洛江区虹山乡党委书记及洛江区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而他出事正是在他任职局长和总工会副主席期间。

傅某峰记得,2006年春节前,洛江区某电子公司老板的妹妹、财务总监徐某到他办公室拜年,一番寒暄后,徐某要离开前,留下一个牛皮纸信封就走了。过后,傅某峰打开一看,是一叠厚厚的钞票,有5000元。傅某峰并没退回去。此后2007年、2008年春节前,徐某均奉上一个装有5000元的信封。徐某这样做,是为了感谢傅某峰在公司经营期间给予的帮助。

傅某峰受贿的最大一笔是3万元现金。出这笔钱的是某公司董事长张某鹏,他是在2009年春节前送钱给傅某峰的。此外,他还于2007年、2008年各送给傅某峰面值5000元的购物卡。每次,他都把东西装在信封里。据悉,这是为了感谢傅某峰为该企业获得科技项目及资金提供的帮助。

法院查明,在2004年至2009年期间,傅某峰利用职务便利,向企业、个人提供科技项目信息及获得经费、科技进步奖及经费、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单位及补助资金、专利评选等信息,帮助企业和个人获得国家、省、市、区级科技项目及经费、科技进步奖及经费、行业技术开发中心建设单位及补助资金和获得国家专利等,非法收受他人现金和购物卡共计19.1万元。向他行贿的公司或者个人有16家(人)。

法院认定的另外一笔受贿发生于2012年春节前。当时,傅某峰的身份是洛江区总工会副主席、党组书记。他为洛江区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的施工方在建设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施工方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蔡某鹏送的1万元购物卡。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