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泉州频道> 泉州民生> 城事要闻 > 正文

公共位置违规“空中楼阁” 遮了邻居卧室采光

qz.fjsen.com 2013-03-13 16:53  王诗伟 董严军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业主违建部分。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3月13日讯(记者 王诗伟 董严军 实习生 黄伟强 文/图)昨日,本报“‘新市民’那些事”栏目开始关注有关“违规装修”的话题。当日上午,市民张先生便拨打本报热线82003110称,他的房子有一间卧室因为隔壁业主在公共位置搭建了一个“空中楼阁”,导致采光受影响,让他很纠结。

当日下午,记者来到张先生位于青阳街道永福里社区百宏·华尔街6栋509室的家。记者发现,张先生所说的那间卧室的确比较昏暗,亮度不如其他房间。从这间卧室的窗户往外看,是一个方形的“院子”,面积约有5平方米,这个“院子”建了一个洗衣服的水槽,摆着一些杂物,“院子”的上方也遮挡了起来。据张先生介绍,这个“小院子”的位置本是一个镂空的天井,属于公共所有,隔壁508的业主用水泥砖块等材料将该位置“充分利用”起来,建成“空中楼阁”作为私用。

“即使是大白天,房间也要开着灯,不然光线很差。”张先生站在卧室指着窗户说道,“经常人在睡觉的时候就听到窗外面的流水声,打开窗户就能看到有个人出现在你面前,感觉很怪。”

张先生告诉记者,“空中楼阁”影响卧室采光的事他已经跟隔壁屋主庄女士沟通过,也请了物业过来帮忙协调解决,但是几次交涉均没有结果。

“别人也有违建,如果要拆那就统一拆掉,为什么只要求拆我家的?”随后,记者与张先生邻居、508的业主庄女士取得联系,庄女士匆匆说了几句就把电话挂断。

该小区物业管理处负责人张主任说,该“空中楼阁”属于违建,此前确实有几次前往协调解决,其中有一次还差点发生冲突。为了能比较平稳地解决这个违建,物业去年底将情况反映给晋江相关执法部门。

昨日下午,记者再次将情况反映到青阳街道行政执法中队,该中队负责人表示将派人前往调查处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