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养母留信称养不起 14岁女孩被弃鲤城福利院门口

qz.fjsen.com 2013-03-12 09:49 彭建文 吕波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养母留下的字条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12日讯(记者 彭建文 吕波 通讯员 康志福 实习生 林少风 文/图)“没想到,我这么大了,又被遗弃。”看着养母留下的纸条,15岁的丁丁不停流泪,之前她随养母从东莞来到泉州后,被遗弃在鲤城区福利院。昨日下午,在泉州救助站接受记者采访时,丁丁说生命中遭遇两次遗弃,命运对她很不公平。
被养母骗来泉 遗弃福利院
丁丁说,养母丁芳林结婚两次,生了5个孩子,唯独她是抱养的。养母的第二任丈夫是东莞大朗镇松柏朗村人,两年前过世。因为要独自养活6个孩子,养母感觉很吃力。两天前,养母要她去泉州投奔一个在福利院工作的表哥。
前晚9时,丁丁随养母坐车来到泉州,走进了鲤城区福利院,养母递给她一张纸条,说是给表哥的,叫她不要打开看,然后说要去卫生间。可丁丁等了一个多小时,仍不见养母回来,她打开纸条一看,才知道养母把她遗弃了。
“当时我好害怕,就求助福利院的工作人员。”丁丁说,但福利院并没有养母所说的表哥,福利院报警后,她被鲤城开元派出所民警送到了泉州救助站。
丁丁告诉记者,她是9岁的时候知道自己是收养的。那一年,养母和她吵架,大声说“你是捡来的”,她不信,养母就拿出她亲生父母留下的纸条,她才知道自己出生于农历的1997年7月7日。
面对第二次被遗弃,丁丁不停流泪,她在诉说命运对她不公的同时,又回忆这15年来,养母从没打过她,她对养母还是有感情的,希望早点回去,多挣点钱,为养母减轻经济负担。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