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平均两月一起儿童坠楼 别让孩子离开视线
□“以为家可以守护你 不知1.2米仍不够高”追踪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8日讯(记者 涂传之 张凯航 田米)看似安全的1.2米阳台护栏,却没能守护住5岁男童的生命(详见本报昨日A8版)。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获悉,一年来泉州市区共发生6起儿童坠楼事件,平均每两个月就有一起。
联想到常见诸报端的儿童坠楼事件,以及长春“3·4”婴儿遇害案,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陈雅芳教授倍感心痛,她向广大家长发出疾呼:“别让6岁以下的孩子,离开你的视线。”
【事件】
阳台上喊姐姐 男童不慎坠楼
“小孩放学回家,发现姐姐还没回来,阳台护栏较高,于是在客厅搬上塑料凳子到阳台上,踩上凳子,看到他姐姐已经进入小区,叫了一声‘姐姐’,随后不慎坠楼。小孩的死因材料整理完毕,尸体火化手续正在办理中。”昨日早上,“海西捕快”——丰泽派出所副所长黄国清,在微博上更新了小亮(化名)事件的最新进展。
小亮的悲剧,也引来了网友一片惋惜。不少微博网友在哀悼之余,也表达出对儿童安全的担忧,微博网友“Vency_khun”说:“孩子没有危险意识,家长要多留心。”网友“吴钟鸿”说:“忠告有孩子的朋友们,请记住任何时刻都必须谨慎,多为孩子安全考虑。”
记者昨日从泉州市急救指挥中心获悉,从2012年3月至今年2月,仅泉州市区就发生6起儿童坠楼事件,平均每2个月就有一起。据市急救指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些儿童坠楼事件中,孩子大多“凶多吉少”,一些孩子从高层住宅坠下后,即使有电线等物缓冲,最终也是重伤。
【建议】
划出家中重点地带 让孩子远离危险区
“悲剧的发生,关键是家长的看护不到位。特别是6岁以下的孩子,不应离开家长的视线。”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陈雅芳教授痛心地说,对于幼儿坠楼等室内意外事件,家长应树立安全意识,划出家中危险的“重点地带”。
“还在上幼儿园的孩子,即3至6岁的孩子,对死亡、危险没有清晰认识,与成年人看待环境的角度不同,好奇是他们的首要心理。”陈雅芳认为,成年人不在意或认为安全的家中角落,有些对于孩子来说则是很危险的“重点地带”,应让孩子远离。
陈雅芳还举例说,浴室中与窗户临近的浴缸、阳台的花盆和桌椅、放在角落的热水瓶,对于孩子来说都很危险,这些东西在幼儿眼中可能是攀爬通道甚至是玩具。
幼儿教育保护为先 注意孩子的好奇心
陈雅芳教授认为,在幼教过程中,应当遵从“保教合一、保护为先”的原则。
“年轻父母常抱着幼儿在阳台看风景,认为有助孩子视力发展,认识事物,能够满足孩子的好奇,这是非常错误的。”陈教授说,实际上,幼儿在阳台远望看不清远处,反而会激起幼儿的好奇和模仿心理,在家长疏忽之时,孩子就会独自攀爬阳台,发生意外。
陈教授认为,年轻父母带幼儿也应记住“保教”之中,保护为先的原则。“与带孩子在阳台远望相对应,我们鼓励家长带着孩子走下高层住宅,到小区、大自然里去玩耍,多和其他同龄孩子玩耍,只要在父母视线中,跑一跑、跳一跳是很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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