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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一市民居委会办住所证明 先交“管理费”?

qz.fjsen.com 2013-03-01 09:41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3月1日讯 导读:晋江罗山福埔社区居民庄先生准备办理《企业、个体工商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证明时,却被当地居委会要求先捐1000元的“综治管理费”,否则不予盖章。近日,记者对此事进行了明察暗访,庄先生反映情况确实存在。晋江市工商局方面表示,此举与工商部门无关!晋江市政法委综治办表示,晋江不存在所谓的“治安”管理收费项目,福埔社区这一做法违规。

读者反映:

不捐款就盖不了公章

春节过后,庄先生一直忙着筹备在晋江SM广场附近开家店面做生意。几天前,他到工商管理部门申办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其中,一份《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的表格,需要当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证明。庄先生随后带着这份表格来到福埔社区居民委员会,希望居委会给予签字盖章证明。

“要盖公章,必需先捐款1000元作为综治管理费!”听到福埔居委会负责印章的一陈姓工作人员这样说,庄先生一头雾水。

由于不愿不明不白地缴纳1000元,庄先生只能将办理营业执照的事情暂缓。“居委会没有正当理由说明为什么要收1000元,也没有解释清楚这钱用于什么地方。”庄先生认为,如果居委会随意“搭车收费”,这将会大大打击他们这些个体户创业做生意的积极性。而晋江SM商圈,需要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不止他一人。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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