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狂飙撞六车致二人死追踪 司机一审被判11年
早报讯 (记者许小程 詹伟志 通讯员许鸿源)23岁的石狮人黄某参加完同学的生日宴后,借着酒劲开着一辆白色轿车高速行驶,最终酿成惨痛的后果。黄某的车先后撞上了六辆车,并造成两人死亡。日前,黄某因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被石狮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
酒后驾车
连撞六车致死两人
据黄某事后交代,当晚他喝了三瓶啤酒和几杯洋酒。翌日凌晨3点多,他开着一辆白色轿车从位于石狮市区的万国会酒吧出来,此时,已经进入兴奋状态的黄某开着音乐,一路高速行驶。行驶至八七路的柏莱酒店门口时,白色轿车先后撞上一辆摩托车和面包车,所幸摩托车和面包车的驾驶员都只是轻微受伤。黄某继续高速行车。当轿车经过八七路中段时,开到了左侧方向的马路逆行,在八七路和琼林中路交叉口时,一辆摩托车躲闪不及,与之发生猛烈撞击。摩托车司机刘某和乘客李某当场死亡。
黄某说,当他听到一声巨响后,想要刹车也控制不了。随后,黄某向右打方向盘,轿车先后撞了停在路边的两辆的士和一辆奔驰车,最终才停下。事后,黄某被检查出酒精浓度达到183.9mg/100ml,为醉酒驾车。
法院判决
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
事后,黄某一度哽咽哭泣,家里人也连忙为他奔走,分别赔偿了死者刘某和李某的家属43.5万元、50.5万元,并取得两人家属的谅解。同时他还赔偿了出租车、私家车司机施某、舒某、王某等维修费共21万多元,赔偿面包车和摩托车司机胡某、王某等医疗费、车损维修费共5万多元,总的赔偿费用达到120多万元。
石狮法院一审认为,黄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不计后果连续快速冲撞车辆,危害公共安全,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黄某犯罪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家属能主动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达成调解协议,赔偿一定的经济损失,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可对他从轻处罚。
- 2013-02-20永春一“醉汉”驾车上路遇事故 报警求助被刑拘
- 2013-02-20晋江春节期间查处15起醉驾 967起超速违法行为
- 2013-02-18泉州一男子醉驾面包车 与小车发生追尾被刑拘
- 2013-02-17春节期间181起酒驾被查获 继续整治交通违法行为
- 2013-02-02泉港一男子醉驾被取保候审 不思悔改再犯获刑
- 2013-02-02晋江两“麻龟”骑车被抓 醒酒后问何时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