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拍案说法> 正文

打“平价”牌非法行医 晋江池店三家黑诊所被端

qz.fjsen.com 2013-02-23 12:48 罗丽萍 蔡英威 杨猛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2月23日讯(记者 罗丽萍 实习生 蔡英威 通讯员 杨猛) 昨日下午,晋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卫生局、公安局一举端掉了藏身于池店镇御辇村的三家黑诊所。

挂着“平价药店”的招牌,朱某军公然给附近的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看起了病。记者随执法人员走进店里,只见柜台旁就摆着两张椅子,一位患者正在输液。柜台后的空间更大,里面摆了一张床和六张椅子,两位患者正在输液。

“这里离工厂近,看病价格也便宜。”患者徐女士告诉记者,她只考虑到便宜方便,没注意诊所有没有牌照,以后不会再到这种黑诊所看病了。

执法人员介绍,这家“平价药店”过去挂的是诊所的招牌,曾因非法行医被查处过,没想到店主将其改头换面打着“平价药店”的幌子继续非法行医。

在另一家名为“光明诊所”的黑诊所内,两位老人带着孙子在输液。执法人员对其劝说教育后,老人表示,以后一定会带孩子到正规诊所、医院就诊。

昨日下午,执法人员共依法查处了3家黑诊所,没收了里面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并勒令其关门停业。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行医情节严重者将被判刑,“情节严重”包括: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责任编辑:谢玉妹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