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巡逻摩托撞倒电动车 热心市民将伤者送医(图)

qz.fjsen.com 2013-02-21 08:46 来源: 东南早报 我来说两句

被撞的电动车倒在公交专用道上

早报讯 (记者林志安 戴晓晖 文/图)昨日上午11点多,两名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巡逻队的队员骑着摩托车,在市区温陵路撞倒一辆电动车,电动车上两人不同程度受伤。一名热心的市民刚好经过,第一时间将伤者送往医院。

在温陵路靠近涂门街天桥的路段,记者看到一辆电动车歪躺在公交专用车道上,车身下是掉落的零部件,电动车的一边停放着一辆摩托车,车后侧位置挂着两根棍子。与之碰撞的摩托车没有车牌,后面挂着“鲤城巡逻大队”的红色牌子。

电动车的驾驶员周先生就在一旁,他戴着头盔,左手手臂摔伤,还在流血,右手手背也擦破了皮。事发时,周先生载着朋友张先生,张先生看上去伤得较重,头部流了很多血。

记者了解到,事发后一位市民骑着电动车刚好经过,看到血流不止的张先生,赶紧将他载往泉州市中医院急诊科包扎。昨日中午12点多,记者在医院了解到,将伤者送到医院后,这位好心市民就离开了,张先生额头处被刮伤,因此出了不少血。

“我们正沿着温陵路从北往南巡逻,电动车从路口拐了出来,太突然了,又是逆向驶来,所以就撞上了。”记者在医院看到一名戴着头盔的巡逻队员,在碰撞中,他的手腕受了伤。

“是我们的队员不小心撞到他们,我们一定妥善处理。”在现场,鲤城公安分局治安巡逻大队一名姓周的工作人员正和受伤的周先生商量如何赔偿。他表示,大队有要求,队员骑摩托车巡逻时,车速不能太快,最多只能40公里/时。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