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时政>科教文卫> 正文

今年晋江将扶持22所“学校少年宫”试点建设

qz.fjsen.com 2013-02-17 15:19 陈海勇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2月17日讯(记者 陈海勇)今年,晋江市委市政府将“学校少年宫”试点建设工作列入 “为民办实事项目”。在2012年“学校少年宫”试点建设覆盖至全市各镇(街道)的基础上,今年,全市22所“学校少年宫”(其中“城市学校少年宫”8所、“乡村学校少年宫”14所)全部列入2013年度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市财政参照全国“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标准扶持试点学校进行规范化建设。

据了解,参照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乡村学校少年宫项目建设方法与要求,每所“学校少年宫”投入2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14万元用于购置活动项目器材,6万元用于校舍修缮);日常补助经费由精神文明建设(含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经费拨付,平均每所5万元,将根据各所“学校少年宫”运作情况酌情分批核拨。

晋江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要求,各试点学校要把“学校少年宫”建设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务实推进。市委文明办将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采取定期检查和重点抽查等多种方式,对“为民办实事项目”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根据要求,各试点学校要于10月底完成项目建设并顺利投入使用,对于无法按期完成任务或完成情况较差的试点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与此同时,“学校少年宫”要坚持公益性、普及性和资源整合的原则,善于整合学校现有资源、周边公共设施和社会各界力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主动策划学生适于参与、乐于参与的项目,坚决杜绝任何赢利性的经营活动,不开办收费特长班、培训班,避免成为应试教育的“第二课堂”。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