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一市民被收取30元家用液化气钢瓶年检费?
东南网-石狮日报2月6日讯(记者 林恩炳)按照国家要求,压力容器是危险品要定期进行检测。市民常用的15公斤液化气钢瓶也是检测的范畴,钢瓶检测会产生一定费用。2月3日,家住濠江路丽景花苑的蔡先生向本报热线来电,对液化气钢瓶检测费该谁出的问题产生了疑问。记者进行了一番采访。
市民来电:
30元年检费该谁出?
蔡先生称,前些天家里需更换液化气,液化气公司服务人员上门时,称其所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已过期需年检,要收取30元检测费,才能更换液化气。
尽管交了钱,但蔡先生仍心存疑问。他认为,液化气钢瓶是流动使用的,换来换去换到一个需年检的钢瓶,现在年检费算在用户头上不合理。蔡先生还认为,液化气公司为用户提供液化气,容器的钢瓶质量安全也应由液化气公司负责,因此,年检费应当由液化气公司承担。
此外,蔡先生表示“所交的30元检测费没有开收据”。
企业回应:
钢瓶年检费系“代收”
记者根据蔡先生提供的电话联系了这家液化气公司。工作人员陈先生承认有此事,并称“该用户曾向公司来电询问已得到解释”。
陈先生称,根据公司的用户记录,蔡先生早两年曾是该公司的用户,但后来只换过一次气,便使用了其他配送站的液化气,收到的钢瓶是别家公司的过期瓶,需经检测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若是长期使用我公司的液化气,首次翻新费(钢瓶检测费用)由用户承担,第二次检测以及旧瓶换新瓶等费用由所在公司承担。”陈先生解释说,主要是蔡先生此次需更换的钢瓶来自其他配送站,公司方面无法为其承担检测费用。
不过,记者另从市煤气公司了解到,属于其公司的老用户,钢瓶检测费用全部由其公司承担。
据悉,按照国家标准,液化气钢瓶的使用年限为八年,八年时间过后经定期检验(四年一次)合格的仍然可以继续使用至十五年满(螺丝瓶在2012年1月1日开始全部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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