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加大整治出租车乱象 不打表被记6分并罚款
本报讯 (记者 张君琳 陈晓东 实习生 彭珊)春运期间,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日常巡查的基础上,加大明察暗访,严惩出租车经营中的违规行为。在昨日抽查的6部出租车中,一部出租车存在不打表议价的行为,其余车辆均规范经营。
昨日10时17分,记者跟随执法人员从泉州酒店搭乘泉州市出租车有限公司的闽CT5888出租车前往高铁泉州站,司机按下计价器。到目的地后,司机按计价器上的价格收费,并撕下机打发票递给执法人员。11时14分,执法人员从高铁泉州站乘坐晋江市金邦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的闽CT6326出租车。上车后,记者询问是否可以不打表,司机笑着说,“不打表会被抓,还要扣分。” 车辆到达丰泽客运站,司机撕下机打发票,并按计价器收费。
10时30分,另一组记者跟随便衣执法人员搭乘晋江巴士公司的闽CT6591出租车前往晋江长途汽车站。在泉州晋江机场的出租车扬招站,执法人员上车后,女司机随即按下计价器。车辆到达晋江长途汽车站,计价器显示6.5元。支付车费后,司机并未主动给票。执法人员亮明身份,提醒司机要主动给票。11时,执法人员在晋江长途汽车站搭乘晋江顺通出租汽车公司所属的闽CT6635出租车,前往泉州万达广场。一上车,司机开口要价40元,并称“40元已经很便宜了,是行情价,在晋江都没打表。”到达泉州万达广场后,执法人员亮明身份,该出租车司机因为没有按规打表,将被处罚。
根据现有计价方式,从晋江长途汽车站到泉州万达广场,全程打表大概37元,加上燃油附加费,共约40元。闽CT6635司机因不打表议价,其驾驶证被记6分,罚款200元,带车学习3天。
部门提醒,市民遇到出租车司机拒载、不打表、强行拼客、中途甩客、故意绕道、不给车票等行为,有权拒付车费,并拨打0595—22599110投诉,或向交通执法人员现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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