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主管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泉州频道>泉州民生>城事要闻> 正文

泉州多家开发商“霸王条款” 违规收取燃气初装费

qz.fjsen.com 2013-01-30 08:37 曾小琴 陈斯红 陈建辉等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有的开发商收燃气初装费只开收款收据

代收完燃气初装费 房地产公司“解散”了

家在安海的市民黄先生反映说,当地某小区一二期共约有2000户业主,当初交房时都向开发商缴纳了3000元燃气初装费。

昨天下午,记者前往现场采访发现,在该小区B2栋的电梯口,张贴着本报此前有关违规收取燃气初装费的报纸复印件。该栋业主陈女士说,这报纸复印件可能是哪位好心业主张贴的,她也是看到这篇报道后才知道开发商向业主收取这3000元燃气初装费是违规的。

在陈女士提供的收据上,记者看到,收据中的“代收项目”有产权登记费、抵押登记费、交易手续费和燃气开通费,其中燃气开通费为3000元。

可如今该向谁讨回这笔费用呢?小区门口的售楼部,大门紧闭空无一人,原先位于安海镇区鸿江西路的房地产公司也已搬走。知情人士说,项目如今都接近收尾,相关房地产公司也将“解散”了。

责任编辑:陈小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点击排行
关于东南网- 广告服务- 联系我们-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投稿邮箱-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1-87079320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